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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泰海工挂[2014]2-2号九龙镇生源路东侧、振兴路北侧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时间:2026-02-08 2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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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批准,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生源路东侧、振兴路北侧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泰海工挂[2014]2号)。

  出让地块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第四纪松散层厚度大,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年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属地质灾害易发区。为保护地质环境,从工程建设源头上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发[2004]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委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对该地块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

  4、《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

  5、《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

  为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加强从工程建设源头上防治地质灾害,为建设项目规避、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1、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阐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出让地块位于九龙镇生源路东侧、振兴路北侧(图1),出让土地面积5153m2(7.7295亩)。

  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0.7容积率1.2,40%建筑密度5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绿地率20%,出让年限为50年。根据拟建工程分析,其基坑开挖一般不超过3m。出让地块红线 出让地块红线图

  泰州地区地质工作起步较早,研究程度亦较高。区域内曾开展过不同比例尺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调查与勘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成果资料(表1)。

  此外,本次工作还收集了相关水文、气象、卫星图像、地面沉降测量资料及近20余年来我院在泰州地区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的地质环境监测年报、五年报等资料,上述成果资料为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31:50万长江三角洲地区(江苏省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评价报告1984年江苏省第一水文队

  91:25万南京幅、南通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2003年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10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研究报告2003年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及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更好地完成本次评估工作,我院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了评估项目组,采用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了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工作的目的和任务,全面系统地收集利用了评估区内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成果资料10份,并对评估区及周边地区开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现状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地层岩性、地形地貌、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等环境地质问题,调查面积约0.22km2。通过综合分析研究,确定评估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并对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进行了现状、预测及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具体工作程序见图3。

  3、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调查,查明各种灾害的分布范围、规模、稳定状况等;

  4、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特征,分析研究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机理,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评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估。

  评估范围主要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发育特征和建设项目特点等确定。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等资料,确定本次评估区范围为自出让地块边界向外扩展200m,面积约0.22km。

  评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拟建工程属较一般建设项目。根据《泰州市用地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核定意见表》(泰级[2014]47号),确定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评估区所在的泰州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雨热同季。据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温度15.0℃,降水量1178mm左右,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约占全年的50%,冬季降水较少,全年无霜期220天。

  泰州境内水资源比较丰富,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沟河纵横,河网交织,评估区周边较大的河流有引江河、新通扬运河等。

  评估区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的北岸,地貌类型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二、三级地貌不发育。境内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很小,地面高程多在5m左右(黄海高程)。

  泰州地区前第四纪地层属扬子地层区下扬子地层分区。区内第四系广泛分布,无基岩出露。钻孔揭示的前第四纪地层主要有上白垩统赤山组(K2c)、下第三系泰州组(E1t)、阜宁组(E1f)、戴南组(E2d)、三垛组(E2-3s)及上第三系盐城组(N1-2y)。各组地层厚度及岩性特征见表2。

  评估区一带基岩地层隐伏于厚约600~700m的第四系和上第三系松散层之下,下伏基岩岩性为下第三系三垛组(E2-3s)浅灰、棕灰色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见图4。

  上第三系上-中新统盐城组N1-2y844-1445上部:灰黄、浅灰色粘土砂质粘土与粉细砂、中细砂互层;下部:浅棕、棕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互层

  下第三系渐新统三垛组E2-3s0-739上部:浅灰、棕灰色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下部为棕红、咖啡色泥岩夹粉细砂岩、砂砾岩,局部夹玄武岩

  始新统戴南组E2d0-358上部:浅棕、棕灰色粉砂岩、细砂岩与咖啡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不等厚互层,夹砂砾岩;下部为灰黑、咖啡色泥岩、粉砂质泥岩,夹粉砂岩、细砂岩、砂砾岩

  古新统阜宁组E1f0-917上部:深灰、灰黑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灰岩、油页岩;中部:灰、深灰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互层;下部:深灰、灰黑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局部夹油页岩;底部:灰黑、深棕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局部 夹石膏、含油灰岩

  泰州组E1t0-160上部:咖啡灰黑色泥岩夹灰质砂岩;下部:浅棕、灰白色泥质粉砂岩与灰黑色泥岩不等厚互层,底为砾岩、角砾岩

  白垩系上统浦口组K2p457-1594上部:暗棕、红棕色泥岩、粉砂质泥岩,普遍含石膏;下部:浅棕、灰白色钙质砂砾岩、砂砾岩、砾岩夹细砂岩、粉砂岩及泥岩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评估区一带松散岩层厚度在600~700m,第四系厚约250m。评估区内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分布广泛,主要由陆相沉积的下、中更新统(Q1、Q2)、海陆交互相沉积的上更新统(Q3)和三角洲相的全新统(Q4)组成。以砂性土为主,粘性土较少,多呈透镜体状,形成巨厚的含水砂层,由西往东层次变多,层序清楚。由老至新分述如下:

  含小砾石灰黄色夹青灰色条带的粉质粘土;中段为灰黄、灰白、黄绿色砂砾石、含砾中粗砂、中细砂,灰绿、黄褐色粉质粘土夹砂,粉质粘土、粘土夹钙锰结核;上段以粘土为主,为棕黄色粉质粘土夹薄层亚砂土和粉砂,含钙锰结核,下部为灰黄色细砂、中细砂和含砾中粗砂。

  下更新统主要为河床相与漫滩相沉积,河床相沉积以中粗砂为主,漫滩相沉积为细、中砂为主。顶板埋深150~180m,厚50~120m。

  顶板埋深70~140m,厚50~80m。以河流相沉积为主。下段为灰、灰黄色粉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灰绿色粉质粘土,含铁锰结核;上段为灰色粉细砂、含砾中粗砂,兰灰、灰绿色粘土、粉质粘土,含钙质结核,局部夹粉土、粉细砂。

  顶板埋深7~50m,厚40~70m。以河口相和海陆交互相为主,沉积特点为砂层与粘性土互相叠置。

  下段为灰、灰黄色、互层状粉细砂层和粉质粘土、粘土层;上段为灰黄、黄褐色粉土、粉质粘土夹粉细砂。含铁锰质结核及钙质结核。

  下段为粘土夹粉质粘土,灰褐色淤泥质粉质粘土,含丰富的生物化石,中段以粉砂、粉土为主,含贝壳碎片;上段为粉土,局部为粉质粘土和粉砂。

  评估区在区域大地构造上位于金湖-东台坳陷之溱潼凹陷部位,南邻泰州凸起,低凸起轴向北东东,见图5。

  据区域物探资料,泰州地区主要发育北东向和东西向二组断裂,规模相对较大的有吴桥泰州断裂、蒋家庄孙家垛断裂。

  新构造运动在古近纪断块运动的基础上继续发展,主要表现为断块间差异性升降运动,泰州为一持续沉降区,为较厚的新近纪和第四纪沉积不断提供空间条件,致使评估区沉积厚度达600~700m。

  据历史资料统计,近百年来,泰州未发生过4级以上地震,地震活动总的频率低、强度弱。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评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10g,综合新构造运动和地震资料分析,评估区的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好。

  评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第四系沉积厚度较大。根据邻近地区勘察资料,该地区30m以浅土体自上而下大致可以划分为8个工程地质层。各土层的工程地质特征如下:

  1、粉土:灰黄色,湿,稍密,夹薄层粉质粘土,含植物根系。厚2.50m左右。

  4、粉质粘土:青灰、灰黄、黄褐色,可塑~硬塑,含铁锰质结核和钙质结核,厚6.50m左右。

  8、粉质粘土:灰黄色,湿,软塑,含钙质结核和少量贝壳碎片,本层未揭穿,厚度大于8.50m。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划分,场地地震烈度为7度,据区域资料及邻近建筑物工程勘察标准贯入试验和土工试验成果初步判别,评估区分布的饱和粉土层液化程度轻微,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

  根据区域环境地质条件、上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本次现场调查资料分析,评估区一带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有如下二个方面。

  1、地面沉降:据有关测量资料,因受区域性深层地下水(主要是第Ⅱ孔隙承压水)开采影响,评估区一带已发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大于200mm,见图6。由于地面沉降降低了地面标高,因此进行工程建设时为抵御洪水等侵害,需提高场地高度,增加了工程投入。另外地面沉降使潜水位相对上升,如进行基坑等开挖工程时,发生流砂、突涌、坍塌等问题的机率增大,加大了基坑降排水及坑壁支护难度。

  2、软土地基变形问题:项目用地区分布的第3工程地质层,为流塑状淤泥质粉质粘土,厚2.5m左右。该土层属软弱下卧层,在其上方施加较大的附加荷载时,有可能产生地基沉降量较大等问题。

  3、砂土地基问题:根据现场调查和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评估区一带5m以浅土体主要为近年来人工堆填土和全新世三角洲相的粉质土层,其成份或岩性主要为粉土,结构松散稍密,工程地质性较差,作为建筑地基将产生较大的固结沉降变形。此外,评估区一带地势低平,孔隙潜水水位高(埋深一般不大于2m),如进行基坑、基槽等工程开挖时容易发生涌水、涌砂、坑壁坍塌等砂土渗透变形问题。

  综合上述分析认为,第3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工程地质性质较差,第1、2、层粉土、粉质粘土工程地质性质一般,第4层粉质粘土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其它各层由于埋藏较深,该项目建设一般涉及不到,故不加以评述。评估区一带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有:地面沉降引起的地面标高降低、孔隙潜水水位相对升高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地基问题。总体上看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一般。

  按含水介质划分,评估区分布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裂隙水两类地下水。碎屑岩类裂隙水含水层位为下第三系三垛组(E2-3s)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埋藏于厚约600~700m的松散层之下,埋藏深,补给条件差,加之构造节理裂隙等发育程度较低,故富水性较差,基本无供水意义。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上第三系和第四系松散层中,分布广泛,含水层厚度较大,富水性较好,是区域上城乡供水的主要开采对象。

  由于碎屑岩类裂隙水基本无供水意义,故本次对其含水层组特征不作介绍,下面仅对具有区域性供水意义的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组特征作简略介绍。

  根据岩性组合特征及水力性质等,评估区一带松散岩类孔隙水自上而下可划分为5个含水层组,即孔隙潜水含水层组和第I、II、III、Ⅳ承压含水层组。

  含水层岩性为灰黄、灰色粉土,水平层理发育,砂层分布较稳定,含水层厚度较薄,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3/d。水化学类型为HCO3-Ca Na型水,矿化度均小于1g/L,水质较好。

  该层水区域上基本无开采,大气降水入渗是其主要补给源,并与地表水呈季节性互补关系,蒸发是其主要排泄途径,地下水运动以垂向水交替为主,水平迳流缓慢。

  含水层岩性以粉细砂为主,第Ⅰ承压含水层是区域上的微承压含水层,与上部潜水含水层直接接触,水力联系密切,补给条件好,富水性好,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1000m3/d。水位埋深一般小于10m。水化学类型多为HCO3-CaNa型,矿化度小于1g/L。

  该层水在区域上局部地区作为工业冷却用水开采利用,主要接受上覆潜水含水层越流补给和区域上的侧向迳流补给,少量人工开采及向下淤迳流是其主要排泄途径,水位动态较为稳定,水交替缓慢。

  沉积物颗粒粗,以粉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为主。含水砂层厚度大,渗透性好,富水性强,单井涌水量1000~3000m3/d,水位埋深小于15m。

  本层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有上覆含水层的越流补给及区域上的侧向迳流补给,在天然状态下,水力坡度小,迳流缓慢。在开采条件下,主要表现为由四周向水位降落漏斗区汇流的迳流特征,区域上的人工开采是其主要排泄途径。

  含水层岩性以含砾中粗砂、中细砂、粉细砂为主。由于受后期冲刷破坏,顶板埋深相对较深,顶板埋深在180m左右,局部与Ⅱ承压水含水层连通,含水砂层厚度大都在20~35m之间。单井涌水量一般为1000~2000m3/d,局部可大于2000m3/d。水位埋深小于10m。

  本层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有上覆含水层的越流补给及区域上的侧向迳流补给,在天然状态下,水力坡度小,迳流缓慢。在开采条件下,主要表现为由四周向水位降落漏斗区汇流的迳流特征,区域上的人工开采是其主要排泄途径。

  第Ⅳ承压水为上第三系河湖相沉积,顶板埋深一般在250m以深,含水砂层呈多层状结构,厚度一般由西南向东北增厚,最大累计厚度可达百米。岩性以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为主,单井涌水量1000~3000m3/d。

  泰州市主采层(第Ⅱ承压含水层组)地下水开采集中在海陵区,水位降落漏斗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形成,1984年开采量1079×104m3,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在海陵区纺织厂一带,水位埋深约28m,此后至八十年代末漏斗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心水位埋深也进一步加大;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地表水厂的扩建,地下水开采量有所控制压缩,年开采量逐渐压缩至现在的约289.38×104m3,地下水位相应逐渐回升,漏斗中心也稍有迁移1997年漏斗中心由最初的纺织厂一带逐渐向城西北移动,中心水位埋深约26m;2009年漏斗中心位于梅兰化工集团一带,中心水位埋深23m左右。

  根据调查等资料分析,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可能构成影响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及区域性地下水开采。据现场调查访问,评估区一带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活动虽然较频繁,但这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仅局限于地表浅部,且目前区内及周边地区没有进行深度较大的开挖工程或可能对地质环境构成明显破坏影响的其它工程活动,因此工程建设活动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低。

  如前文所述,受区域性开采影响,评估区一带孔隙第Ⅱ承压水水位已发生大幅度下降,目前第Ⅱ承压水水头埋深小于20m,据我院有关测量资料,由于第Ⅱ承压水水位下降原因,评估区一带已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灾害,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200mm。由于区域上地下水开采活动仍在继续,因此评估区一带地面沉降灾害仍将缓慢发展,故评估区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区域性地下水开采。

  根据前文的分析,评估区一带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是由区域性地下水开采而诱发的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的继续发展,将进一步降低地面标高,可导致各类工程设施防洪标准降低、加剧洪涝灾害、潜水位相对上升、农田渍害加重、加大地下工程施工建设难度和工程投入等多种问题,因此加强对地面沉降灾害的防治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评估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质构造简单,区域地壳较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程度一般,分析认为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

  根据野外调查及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分析,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

  泰州市在近三十余年的地下水开采历史中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为相对开采高峰期,形成过一定规模的区域水位降落漏斗,并发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评估区位于泰州Ⅱ承压水位降落漏斗的近中心部位,目前主采层水位埋深小于15m。据地面高程测量资料,评估区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200mm,年平均沉降量小于5mm/a,属于轻微地面沉降地区。

  该地区距地表5.0m之下分布有一层厚2.5m左右的流塑状淤泥质粉质粘土,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属于软土层。

  淤泥质粉质粘土具有高含水性、高孔隙比、高压缩性和抗剪强度低等不良工程地质特性。软土的特征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反映出软土地基易引发的灾害主要为地基不均匀沉降、基坑坍塌。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区浅部普遍分布有厚度较为稳定的砂性土层(第1层粉土、第2层所夹粉土);工程建设进行基坑开挖,且其开挖活动将直接在第1和第2工程地质层中进行,有发生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等砂土渗透变形灾害的可能。

  天然状态下,地层中各点静水压力处于平衡状态,开采地下水后,砂层中地下水压力减小,含水层水位下降,破坏了原土体中孔隙水压力的平衡状态,增加了砂性土层之间相对隔水的粘性土层的粒间应力,粘性土层将产生压缩现象并排出地下水,即粘性土层产生压缩固结变形;其次地下水位下降,含水砂层内水的浮托力亦随之减小,其上部边界将产生一定的附加应力,使砂层产生压密变形。粘性土层压缩固结变形和含水砂层压密变形反映到地面上即产生地面沉降,见图7。

  地面沉降影响因素:一是具有可压缩土层的存在,二是由于开采地下水而引起水位降低。由于开采深层孔隙地下水,使承压水头下降,引起含水层弹性释水压密和相对隔水层释水固结压密,导致地面下降。研究表明无论空间上还是时间上,地面沉降都与地下水开采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1、地面沉降的直接影响是地面高程降低,影响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各项建设工程必须预先加高地面,以免遭受水灾,增加了工程投入;

  淤泥质粉质粘土具有高含水性、高孔隙比、高压缩性和抗剪强度低等不良工程地质特性。软土在加载后产生的沉降既有排水固结产生的主固结沉降,亦有土骨架蠕变而产生的次固结沉降。软土加载作用下的变形特征,与排水固结的机理一致。即土骨架与土中孔隙水共同承担外部荷载,当荷载使孔隙水压力升高产生的超孔隙水压力随时间逐渐消散时,原由孔隙水承担的荷载便转由土骨架承担,并最终使土体固结压缩。工程建设中使土体承受不规则、周期性加、卸荷作用,破坏了土的结构连接,使土的强度降低或很快地使土变成稀释状态,容易产生侧向滑动或向两侧挤出现象。软土层在人工开挖基坑过程中,破坏了土体结构,易形成软弱滑动面,使基坑边坡增加不稳定因素,引起土移,产生坍塌。

  评估区砂性土层埋藏浅、分布广泛、累计厚度较大,且浅部主要呈松散~稍密之饱和状态,其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由砂土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震动液化和渗透变形。震动液化是饱和粉细砂、粉土在地震动荷载作用下因孔隙水压力骤增,导致砂土结构破坏,呈现液化状态的现象;渗透变形是饱和粉细砂、粉土在渗透水流作用下产生的流动现象。在地下水埋藏较浅的低平原区进行基坑等开挖工程时,在水头差作用下,饱和粉细砂、粉土易产生悬浮渗流现象,如防治措施不当,将会引发基坑边坡滑移坍塌破坏、基坑周边地面及建筑物变形等灾害,对工程施工和建筑物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评估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大小主要依据现状累计地面沉降量和沉降速率(表3)。

  评估区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200mm,地面沉降速率小于5mm/a,现状评估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人为工程作用下,软土易产生挤压变形、蠕动等地质灾害,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工程建设尚未开展,因此现状评估认为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的危险性小。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划分,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但据邻近工程勘察标准贯入试验和土工试验成果初步判别,该粉土层液化程度轻微,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

  砂土渗透变形一般在进行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基坑边坡坍塌一般也是在工程建设中引发。出让地块工程施工尚未开始,因此现状评估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及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本次主要采用成因历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质比拟法对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对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进行定性评估。

  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新的地质灾害产生;工程建设加剧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已经存在的灾害体,受工程建设扰动,导致其稳定性降低、变形范围扩大而加剧灾害的程度。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是由于强烈开采地下水引起的。拟建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的用水均采取统一供水,无需开采地下水。因此工程建设不会改变目前评估区内地下水开采现状和水动力条件,引发地下水水位急剧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加剧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软土的固结沉降较为缓慢,在较大型建筑物荷载的情况下会使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陷变形,使地面的建筑物遭受破坏。同时若在软土层中开挖施工,也可能引发基坑边坡滑塌或地面形变地质灾害问题,不仅影响工程建设,而且还可能危及基坑周边已有的建筑物。本项目虽然基坑开挖可能不在软土层中进行,但由于其厚度较大,可能发生较明显的不均匀沉降和软土地面形变。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引发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评估区浅部分布有2.5m厚粉土层,因评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必须对饱和砂土或粉土进行液化判别。根据以往工作成果,本区饱和粉土的液化程度较低,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评估区砂土层埋藏较浅、厚度较大,基坑开挖容易引发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等事故,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引发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成后该类灾害的发生条件不复存在,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成后引发或加剧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与区内开采地下水强度有关,从近年泰州地区地下水开采状况、地下水水位特征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速率分析,泰州地区地面沉降总体发育程度较轻,基本未对区内工程产生影响。

  评估区处于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外围,地下水主采层水位埋深小于15m,水位降幅不是很大。随着近几年泰州区内地下水开采管理的加强,漏斗区内水位有逐步缓慢回升的趋势。由于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是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逐年回升对地面沉降具有明显的缓解作用,但地面沉降是一种累进性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和不可逆性,因此地面沉降在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如果地下水水位能够逐年稳步回升,地面沉降速度减缓的趋势将会持续下去。但对拟建工程而言,其危险性大小主要取决于工程建成后的地面沉降量和沉降速率。

  评估区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100mm,地面沉降速率小于5mm/a,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评估区软土层总厚度较大,基坑开挖可能不在软土层中进行,但可能发生较明显的不均匀沉降和软土地面形变。故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遭受特殊类岩土(软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评估区地表浅部粉土较为发育,厚度2.5m,其沉积时代新,结构松散,饱水,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但基坑开挖时容易发生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事故,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遭受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成后,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已终止,一般不会再对砂土层产生较严重的扰动破坏作用,因此预测评估工程建成后遭受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主要是依据环境地质条件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确定区(段)危险性判别的量化指标,按“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等方法,对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段)评估。

  综合评估本着以防为主的精神,单种地质灾害以轻重程度划分危险性大小,两种或两种以上灾害就重不就轻来划分其危险性大小。在此基础上,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及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大小和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由于评估区范围较小,评估区内环境地质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等基本相似,故综合评估不分区(段)。

  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加剧及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引发及遭受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相关规定,建设用地适宜评估依据表4要求进行。评估认为该地块的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适 宜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层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性大,防治难度大。

  防治地面沉降是系统工程,需各方面配合才能完成,根据我省地面沉降灾害较严重的苏、锡、常地区及南通地区的防治经验,主要措施为:工程设计时考虑潜在的地面沉降因素,适当预留一定的沉降量。

  1、进行工程地质详勘,查明软土、砂土的分布范围、物理力学性质及厚度,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根据建筑物类型和地层结构,合理设计基础类型。荷重大的建筑物应采用桩基础,荷载较轻的建筑物如果采用浅基础,应对砂土、软土采取地基处理措施。

  3、基坑开挖应采取相应的止、降排水和支护措施,防止发生流砂、突涌、坍塌等问题。同时加强监理和监测工作,避免对周边工程产生影响。

  1、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出让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2、评估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质构造简单,区域地壳较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程度一般,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拟建工程属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3、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4、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加剧及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引发及遭受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1、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用水应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以减缓地面沉降的发展速度。

  2、工程建设前应开展岩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工作,查明场地内的土层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砂土层的埋深、厚度和分布等情况,并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依据。并根据建筑物的荷载大小合理选择基础形式和地基处理措施。

  4、工程设计除应考虑区域性地面沉降因素外,尚应考虑填土的固结沉降问题,预留足够的沉降量,提高建构筑物对地面沉降的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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